圖:佳警連續5天取締酒駕專案大執法(記者田進山攝)
圖:佳警連續5天取締酒駕專案大執法(記者田進山攝)
酒駕零容忍,佳警連續5天取締酒駕專案大執法
暑假來臨,天氣炎熱,民眾容易在外喝2杯,並心存僥倖,開車上路,佳里分局為防堵酒駕惡習,於112年7月7日至11日為期5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大執法,將選定轄內小吃部、KTV、餐廳等飲酒場所及易酒駕肇事路段,規劃路檢及重點式區域巡守等方式,加強攔查取締,防制酒駕行為及危險駕車情事。
經統計該分局今(112)年1至6月份共取締酒後駕車116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60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經測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呼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汽機車駕駛人更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相關酒駕罰則可謂很重,民眾切勿貪杯上路。
佳里分局分局長蘇政敏呼籲,民眾餐敘機會增加,切記勿酒後開車,以代駕、叫計程車或請未飲酒親友駕駛等方式,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另請餐廳業者應落實代客叫車或代駕等服務,警方絕對強勢執法,確保市民大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