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助學慰助金自98年11月16日起至98年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
屏東縣政府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子女解決就學困難,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特依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決議訂定「屏東縣補助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助學慰助金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
縣政府教育處指出,對98年8月8日前設籍同戶內就讀國內大專校院、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之在學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撫養事實者予以補助,凡就讀大專校院者每名1萬元、就讀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5,000元。
教育處說,凡合於前揭資格之受災戶,請具申請表乙份(每名在學子女填1表),連同下列文件向受災當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林邊鄉、佳冬鄉、東港鎮及新園鄉請向當地村里長辦公處提出申請):受災戶對同戶籍內之在學子女有撫養事實之證明(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受災戶子女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就讀進修部之受災戶子女填寫)。
教育處表示,申請表件請向鄉鎮市公所索取或逕至縣府教育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163.24.165.1/教育處專區/檔案文件下載/學務管理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