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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13日於莿桐鄉登場,與會民代及民眾抨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齊聲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沒給予縣府八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縣長張麗善表示,雲縣府責無旁貸守護農民,針對農業權,需要專家學者替雲林縣講話,需要鄉親民意支持,呼籲中央聽取農民心聲,重視農業權。
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實施,但相關法令權利義務,及人民財產權、知的權力均未獲得保障,尤其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缺乏說明,且仍有多項子法未公告實施,地方政府及民眾憂心疑慮,雲林縣於20鄉鎮市召開說明會,說明國土計畫並蒐集民眾意見轉達中央,向中央爭取展期、補貼及修法,納入國土功能分區圖第三階中檢討,保障民眾權益,加速雲林縣整體發展。
說明會首先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報告雲縣府為了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縣府地政處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莿桐鄉總面積5,714公頃,其中國土保育區劃設1,338公頃、農業發展區4,026公頃(農一2,840、農二920、農四157、農五109)、城鄉發展區349公頃,其中影響莿桐鄉未來發展最為重大、管制最嚴格的農1高達2840公頃,所占面積極大,影響深遠,縣府與地方都難以接受。
莿桐鄉長廖秋蓉表示,公所關心國土計畫法地方鄉親權益,日前邀集鄉內各村村長,以空拍圖比對、探討,發現鄉內很多廟,甚至是合法立案寺廟,竟然被劃設為農一或是農二,也有很多蓋的時候是甲種、乙種建築用地,這次卻變成農一、農二,很奇怪。莿桐鄉於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有過半土地被劃設為農一及農二,如果可以,她希望能維持穩定就好,若國土計畫法真要實施,就要讓鄉親了解,不讓鄉親恐慌。呼籲雲林各界大家共同努力,保障鄉親權益。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張縣長強調,中央於113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這份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在國土計畫功能劃分、農地農用分配比例跟補償及農民的權利跟收入保障配套措施均尚未明確下,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沒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將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也希望透過這樣的說明會,聽聽大家的心聲,並將意見彙整反應予中央,作為政策擬定的參考,呼籲鄉親踴躍利用「建議表」將意見表達。
13日晚間說明會於莿桐國小活動中心舉行,包括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縣政總顧問張清良、議員王又民、鍾明馨、賴淑娞、陳芳盈、莿桐鄉長廖秋蓉、莿桐鄉代會主席林弼昇、副主席余三池、莿桐鄉農會理事長施吉慶、總幹事張鈺萱、多位代表、各里里長及數百位鄉親熱情與會,擠滿會場、座無虛席,共同關心切身的農地權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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