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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19日晚間前進水林,縣長張麗善帶領縣府團隊向水林鄉親說明國土計畫法相關規範及對民眾可能的權益影響,與會民代及民眾抨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齊聲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沒給予縣府八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張麗善縣長表示,國土計畫法應是帶動雲林發展的計畫,而非束縛限縮雲林未來發展,為了讓雲林縣脫胎換骨、脫離貧窮,雲縣府一定持續爭取農業權,保障農民權利,爭取城鄉發展空間。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實施,但相關法令權利義務,及人民財產權、知的權力均未獲得保障,尤其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缺乏說明,且仍有多項子法未公告訂定,地方政府及民眾憂心疑慮,雲林縣自7月9日起至8月28日止於20鄉鎮市召開說明會,8月19日水林場為第十六場次,縣府團隊走向民眾,向鄉親說明國土計畫及可能的自身權益變化,並蒐集民眾意見轉達中央,向中央爭取展期、補貼及修法,民眾反映的分區劃設意見亦納入國土功能分區圖第三階中檢討,保障民眾權益,加速雲林縣整體發展。說明會首先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報告雲縣府為了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縣府地政處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水林鄉總面積約7,281公頃,其中國土保育區劃設526公頃、農業發展區6,588公頃(農一5,145、農二1,148、農四273、農五22)、城鄉發展區167公頃,其中影響水林鄉未來城鄉發展、管制最嚴格的農1高達5,145公頃。水林、口湖等鄰近鄉鎮,因受海水入侵及地下水鹽化,致耕作種植效率不彰,水林鄉同時也是地層下陷及淹水潛勢區,淹水潛勢涵蓋半個水林鄉。雖先天條件受限,水林甘藷不僅產量全台第一、品質更獲國際認證。然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水林鄉超過7成土地面積被劃設農一,恐限縮未來發展空間,對靠天吃飯的農民朋友很不公平,縣府與地方都難以接受。蘇瑞元處長表示,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四月上路,目前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是草案,民眾可到公所或縣府地政處查詢土地位於何類分區,有疑問或意見可向縣府地政處諮詢或書面陳情,縣府會轉呈中央。立委張嘉郡、丁學忠表示,雲林縣政府提出的農業權,早經中央審議,又縣府於今年6月24日中央到雲林縣政府進行國土計畫說明會中提出八大訴求,包括:農1農2的補貼差異、檢舉獎金額度等等,中央至今未做出任何回應,漠視地方意見,中央對各分區權益與限制權責,包括農一、農二區別等等實質內容與影響說不清楚,甚至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的結論,卻要縣府6月底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等同要地方對農業不公平的「空白支票」背書,地方絕對不接受。張嘉郡及丁學忠立委接著指出,國土計畫法有諸多爭議未決,嚴重影響農民權益,與地方未來發展藍圖,而且地方民眾疑慮與反對聲浪不絕,站在守護雲林發展、農民權益立場,他們已經提案要求暫緩實施二至三年,待整個法案更符合公平正義,更適合地方發展且獲地方同意,才得以實施。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張縣長強調,中央於113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這份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沒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將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19日晚間說明會於水燦林國小活動中心舉行,包括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立委張嘉郡、丁學忠、縣政總顧問張清良、副議長蔡咏鍀、黃文祥議員、水林鄉民代表會主席周聯聰、副主席陳竹城、水林鄉農會理事長陳榮太、常務監事黃順良、總幹事黃綉蘋、多位代表、各里里長及數百位鄉親熱情與會,擠滿會場、座無虛席,共同關心切身的農地權益議題。
·SDGs11 永續城鄉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