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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21日前進褒忠鄉,縣長張麗善率縣府團隊向鄉親說明國土計畫法規範及對民眾權益影響,並承諾縣府與立法委員一定全力捍衛農業權與地方發展權,確保雲林縣永續發展及城鄉競爭力,在中央未實質合理回應縣府提出的八項訴求前,縣府不會將國土分區圖3階草案送交中央。
國土計畫褒忠鄉說明會於褒忠國小活動中心舉行,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立委丁學忠、議員張維心、陳乙辰、黃美瑤、蔡明水、王鈺齊、褒忠鄉農會理事長張勝聰、總幹事吳金元、常務監事蘇建偉、褒忠鄉代會副主席張漢村及地方村長、代表、鄉親到場關心。
縣長張麗善表示,今年6月24日縣府召開「雲林縣國土計畫法說明會」,向中央清楚表達8大訴求,至今已過了近2個月,尚未收到中央明確的回應;縣府更明確提出農民「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為農民爭取每年每公頃40萬基本補償,以保障農民權益,此為雲林不分黨派的共同訴求,請中央盡速回應雲林縣。
張縣長指出,國土計畫法上路對農業衝擊最大,但內政部於20日舉辦的研討會,內政部長劉世芳親自出席主持,但農業部卻只派「科長」出席,顯見農業部對此漠視,如此攸關農民權益、農業發展的大事,她認為應由行政院跨部會協商,農業部應清楚說明農民關心的農業權、土地管制及相關補助規定。
張縣長說,縣府已規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農業權召開論壇,將針對日本、德國、美國等國家對於農業權的相關論述,及如何保障農民權益與農村發展等議題進行研討,驗證縣府所提出的農業權入法,及農地補貼的公平正義性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有其學理根據且有國家積極倡議推動。
說明會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及縣府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縣府地政處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褒忠鄉總面積3565公頃,其中國土保育區劃設45公頃、農業發展區3222公頃(農一2295、農二767、農四102、農五58)、城鄉發展區298公頃,其中使用受限嚴格的農一、農二占全鄉面積8成6,相關限制與配套至今未說明清楚,與會地方鄉親難以接受。
立委丁學忠表示,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尚未完整公布,尤其針對農業發展區農一、農二權益及規範至今仍是一片空白,農民與地方疑慮憂心未解,他與張嘉郡立委已於立法院提案要求暫緩二至三年實施,待整個法令更清楚明白,農民權益、城鄉發展都獲得明確且充分的保障才能上路;他一定跟鄉親站在一起,力挺縣府捍衛農民權利的決心,在中央為農民發聲。
出席議員們及農會幹部也一致抨擊農一、農二差異未說明清楚,壓榨農民財產與農地價值,拑制鄉村發展,尤其檢舉獎金制度,更會破壞鄉親情感與地方和諧,嚴重影響地方發展與繁榮,他們表達嚴重抗議,也會與縣府、鄉親站在一起,反對國土計畫法在未完備情況下倉促上路。
·SDGs11 永續城鄉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
·SDGs12 永續消費與生產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