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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虎尾建國眷村相關文史團體,針對本府施作之「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第二期)」,質疑其中之水塔開孔置入藝術裝置,以及活動中心改造為公廁,未遵循文資相關程序提出申請,縣府3日特此回應如下:一、虎尾建國二村殘存的建築物長年荒廢,過去屋舍屢遭縱火與傾倒廢棄物,做為二村地標的水塔更是曾經被占用作為住宅,被居住者開了洞引入光線和空氣。在本府計畫施作之前,此區域植栽橫生、眷舍頹圮、幽暗封閉,導致二村成為治安死角,其文化價值不斷被破壞。過去的建國一村,經本府以景觀工程適當進行環境清疏及林下整理,使得園區整體恢復開放明朗的氛圍。爰此,本府為了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SDGs11永續城鄉」,更好地支持建國二村未來活化利用的需求,於本計畫設置基礎設施(如基礎水電、廁所設施等),在提升空間功能性之餘,也以藝術的手法植入、結合居民生活的殘跡,也讓眷村歲月過往的人文痕跡浮現。後續透過適度的整理與管理措施,將使此區域重現生機,再次成為居民生活休閒場域,延續眷村故事。二、建國眷村荒廢已久,一村爭取文資修復資源、修復設計審查及工程施作,歷時甚久;二村同樣荒廢已久,若要經過同樣程序,恐損壞更為嚴重,故本府權衡以更輕巧的方式整理這些老空間。本計畫並非正式的建築修復案,不針對建物進行修復工程,僅設置功能性硬體設施及藝術植入,其施作項目為景觀遺構園區之裝置與設施,且所有實施項目皆為低強度且受管制之使用。依據112年12月7日「雲林縣虎尾鎮聚落建築群建國一村及建國案村文化資產勘查」之會議,文資委員建議本計畫依據上位計畫之虎尾建國眷村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及總體規劃進行規劃設計,並依原則進行現勘、審查確認。三、本計畫參採文資委員建議,並為求嚴謹執行文化資產空間的運用,依循審查委員於期中報告審查會上提出的意見,於施作期間詳細記錄施作過程,後續也將以文資工作報告書的格式與基準呈現成果報告,作為虎尾建國二村日後調查研究與因應計畫之參考資料。四、本計畫保留所有標的建物之遺構外貌,在確認結構安全的前提下,並保存眷舍之歷史面貌的原則下整理內部空間,符合文化資產再利用策略。其他增設之設施與佈置也以低限度介入的可逆工法為施作原則,加工物卸除後皆可恢復原狀,不影響原建物之文化資產價值。4日張縣長視察建國二村 張麗善指示另擇場地興建廁所 創造場域活化、歷史傳承與觀光發展三贏雲林縣長張麗善4日視察虎尾建國二村活化場域時指示,城鄉發展處另於活動中心外擇適合場地興建廁所,原施工處轉為文史展覽區。水塔部分則因長期遭人占用,原貌已改變,將與在地文史團體溝通後,研擬妥適的活化方式。經瞭解,建國二村進入活動中心的穿堂原本就是廁所,城鄉處活化計畫中考量原有廁所空間太小,不敷未來的遊客人數需求,因此在活動中心原有舞台區興建廁所。對此張麗善表示,縣府順應地方文史團體的訴求,將另覓適合地點設置廁所,原有空間改為眷村文史陳列室或藝術創作展覽室。張麗善表示,另針對二村重要的水塔地標,因為之前有被人占用居住,原貌已有改變,如何做最好修繕或是利用,希望施工單位城鄉處能與地方再溝通,產生共識後施作。張麗善指出,縣府修復建國眷村就是要保留眷村原有風貌,並挹注活化再生的能量,包括解決民眾生理需求的廁所等硬體設施,有時候是不得不做的工程,基於尊重地方居民期待保留眷村重要文化記憶,她請城鄉處依照文資法、虎尾建國眷村聚落保存上位計畫進行規劃設計,並透過文觀處與在地文史團體儘速溝通,取得彼此都能接受,對眷村活化最好的方案,創造場域活化、歷史傳承與觀光發展三贏。張麗善強調,建國眷村是全國保留最完整農村型眷村,縣府積極爭取經費修復,讓眷村文化與地方歷史傳承下去,也藉由場域保存與活化,振興地方生命力能量,這是不會改變的原則。雲林縣政府表示,虎尾建國二村殘存的建築物長年荒廢,過去屋舍屢遭縱火與傾倒廢棄物,導致二村成為治安死角。二村地標水塔更曾經被占用作為住宅,亦被居住者鑿洞引光通風,文化價值不斷被破壞。因此城鄉處爭取內政部國土署7千餘萬「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二期)」經費,進行環境清疏及林下整理,使得園區整體恢復開放明朗的氛圍,並設置基礎水電、廁所設施,提升空間功能性,期使此區域重現生機,再次成為居民生活休閒場域,延續眷村故事。文觀處長陳璧君表示,縣政府非常重視文化資產的保存以及活化,近幾年在建國一村的修復工程履獲建築園冶獎、國家卓越獎、台灣景觀大獎、法國設計獎項等國內外計10項大獎的肯定,並於112年獲得文化部15項提案超過2億1,775萬元的補助,為此文觀處極為珍惜縣內文化資產的價值。4日在張麗善的主持下,初步已達共識,文觀處將敦促城鄉處依程序修復,並協助與地方文史協會溝通,更加民眾期待與需求。張麗善縣長於4日中午抵達建國二村,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城鄉發展處副處長劉以興,與虎尾眷村再造協會總幹事魯紜湘等地方文史工作者、工程人員到場。
·SDGs11 永續城鄉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