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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中高階主管同仁的法律專業知能,雲林縣政府於前日舉辦「政府資訊公開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關係與案例解析」。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政府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因此制定政府資訊公開法,以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但隨著資訊科技發展及政府機關蒐集、管理之個人資料越來越多,政府資訊公開與個人資料保護頻頻發生衝突,在政府資訊公開的公共利益與個人資料保護的利益之間,孰輕孰重?如何取捨?皆考驗執法人員對這2部法律的理解及應用。本日課程目的在增進縣府主管同仁對這2部法律之認識,瞭解政府資訊公開法對於公開資訊之意義與其適用的原則,並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同時妥適保障個人資料隱私權,期使達成行政公開透明與保護個人隱私兼顧的終級目標。
行政處處長簡明欽表示,本次特別聘請盧政遠副主任擔任講座,盧政遠副主任公務生涯經歷豐富,不僅擔任立法院預算中心副主任,還具有律師資格,更是臺中科技大學助理教授,法學造詣及公務實務經驗相當豐富,是相當優秀的公法專家,對於本次研習主題有深入的瞭解和研究。期望透過本次法治教育研習,精進公務人員對政府資訊公開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瞭解,進而能在公務上作出合法妥適之決定,增進人民對政府機關的信賴,圓滿達成政策目的,以創造雲林上場之美好生活環境。
SDGs4 優質教育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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