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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
2009
11/27
10:21
天眼日報記者
溫鳳佳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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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7 10:21
天眼日報記者 溫鳳佳 南投縣 轉貼

為促進森林資源永續利用,提昇國家森林遊樂區生態旅遊品質,南投林區管理處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徵求有理念之交通業者,共同推展生態旅遊,提供國人優質之休閒遊憩體驗。

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劉福成表示:今年7月後,奧萬大將多一個新的景點-奧萬大吊橋,這是一條類似天梯造型、長200公尺、高85公尺的吊橋,走在橋上不但可挑戰一下自己的體力和膽量,也可遠眺楓林區和溪水潺潺。相信這一個新的景點將吸引更多遊客前來奧萬大進行遊覽,因此,林管處規劃與合法安全且具有生態旅遊概念的交通業者加入策略聯盟,解決遊客交通問題,並可落實節能減碳的理念。

有興趣加入之交通業者,請備妥申請資料於6月22日(一)前送達南投林區管理處申請,相關問題請洽049-2365226轉2516吳小姐,相關文件亦可至南投林區管理處網站(http://nantou.forest.gov.tw/)最新消息下載查詢。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

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交通業)審查辦法

一、為促進森林資源永續利用,提昇國家森林遊樂區生態旅遊品質,並結合非營利組織、旅行社、住宿業、交通業、旅遊地等相關社團組織與觀光產業,提供國人優質之休閒遊憩環境,共同推展生態旅遊,發揮環境教育功能、創造相關產業永續經濟價值,特訂立本審查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之交通業策略聯盟合作對象,定義如下:對旅客提供運輸工具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其經營管理能顧及友善環境之相關措施。

二、為秉持公平、公開及公正之原則,本處組成「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甄選委員會」,設置五位委員,並依據「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暨評選須知」內容所列項目逐項評審。

三、參與甄審資格及附繳證明文件: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業客車行車執照、最近監理單位檢驗紀錄證明文件、強制責任險與乘客險投保證明等。

(二)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書

(三)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業者自我檢核表

(四)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

(五)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證明文件

四、「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應以中文橫式書寫(標楷體,標題14級字,內文12級字,單行間距),並以A4紙張雙面印製六份裝訂成冊(以不超出四十頁為原則),連同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書、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業者自我檢核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裝袋,寄送本處育樂課彙辦。

五、審查方式:

(一)審查流程:

1.業者填寫「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業者自我檢核表」,符合資格再行申請。

2.檢具相關證明、書面資料,並填具「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書」函送林管處育樂課供資格審查,詳見「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暨評選須知」

3.由林管處召開「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甄選委員會」,審查書面資料。

4.林管處公告通過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核可之業者,簽訂契約。

(三)審查內容:

1.審查項目及標準詳見「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暨評選須知」。

2.甄審以召開「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甄選委員會」為之。

3.各甄選委員評分合計總平均達八十分(含)以上者,於本處通知日起十天內得簽訂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契約,逾期視同放棄。

六、申請書件收件截止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日,期限前將申請文件送達,郵寄請以掛號寄至本處育樂課收,信封註明參加「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字樣,並於封口處加蓋緘封章。

七、本處不定期追蹤考核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落實情形,執行成效不佳之合作伙伴不予續約。

八、本辦法自發布日實施。

九、其他:

(一)參與甄選之業者所提「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於規定日期送達後,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審查合格與不合格皆不退回服務建議書。

(二)參與甄選之業者所提服務建議書等,如有侵害第三人之合法權利時,應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本處不負擔參與甄選之業者撰寫及提送「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服務建議書」等一切費用。

(四)本處可提供轄屬國家森林遊樂區簡介、摺頁等書面資料,不辦理規劃範圍之現場說明,請參與甄選單位自行前往瞭解。

十、對本審查辦法有疑義時,請與本處育樂課吳小姐聯絡。

電話:049-2365226*2516

傳真:049-2357598

林務局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業者自我檢核表(交通業用)

No.項目自評審查單位複核

是否

1.依法設立、登記立案之載客運輸業者(檢附證明文件)

2.以合法營業用車輛載客服務,並確保遊客遊程中的乘車安全

3.駕駛人員須無不良紀錄,服裝整齊,服務態度良好

4.駕駛人員於行駛時,非必要不使用行動電話及無線電

5.駕駛人員於行駛時,非必要不與乘客對談

6.駕駛人員於行駛時不嚼檳榔

7.駕駛人員全程不飲用含酒精成分之飲料,且全車全程禁菸

8.車上備有合格滅火器與安全逃生設備(含車窗擊破裝置)

9.確實做好車輛定期保養(檢附證明文件)

10.車內應保持整潔

11.確實投保乘客平安保險及強制責任險(檢附證明文件)

12.監理單位檢查紀錄良好(檢附證明文件)

備註:

1.以上皆勾『是』者得成為林務局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合作對象,可向林務局相關林區管理處申請加入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申請書

申請別:□首次申請□續約申請

申請單位名稱:

立案字號:

統一編號:

負責人姓名:身分證字號:

聯絡人姓名:職稱:

電話:()傳真:()

EMAIL:

地址:()

申請單位用印:負責人簽名:申請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日

上傳時間:2009-11-2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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