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警察分局開羅派出所警員游志祥於日前執行勤區訪查勤務,前往轄內中山路查訪蔡姓民眾(72歲)因遭宜蘭地檢署不能安全駕駛通緝在案,經查訪該大樓保全稱蔡民未居住在此,再前去拜訪該鄰鄰長,而取得其前妻之電話,經電詢僅稱蔡民居住在五結地區後,游員調閱相關監視器加以辨識蔡民車輛行經地點,始查得蔡民現居五結鄉地址,而前往緝獲到案。
游員主動運用監視器、查證資料而查獲轄區通緝犯,有效嚇阻犯罪,守護民眾人身安全。
警方呼籲,民眾如接獲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規定到案說明,切勿心存僥倖、拒絕出面,以免被通緝後情況更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