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併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農會辦理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申報期為6月16日至7月15日,得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之耕作措施,但不得補申報起始日為5月31日以前之耕作措施,請欲申報農友把握時間辦理。
縣長張麗善表示,為維護縣內農業產業及有效利用有限農地資源,本府今(114)年配合農業部農糧署「1集2轉3加3」稻米產業升級策略,針對第2期作有「107至110年間任一年度的二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除種植計畫轉(契)作作物原有獎勵金外,每公頃額外再加碼「不種稻轉作獎勵金」每公頃1.5萬元!除此之外,本府也針對契作非基改大豆、契作高粱、契作小麥、契作硬質玉米等重點作物額外加碼每公頃1萬元,鼓勵農友配合政府政策來進行農業轉型,讓雲林的土地永續發展!
縣長張麗善進一步表示,第2次耕作措施不種稻獎勵的部分,倘經查獲二期作有種稻事實,即不核予本項加碼獎勵金,請農友特別注意。
農業處再次提醒,請農友把握自己的權益,按實際規劃種植之作物、面積、時間等情形,於補申報期間向公所、農會同仁核實申報,選定申報地且已申報第1次耕作措施者,本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倘有對計畫執行不了解者,可來電洽詢各鄉鎮市公所農業單位、農會及縣府農業處,或上縣府網站農業處公佈欄縣府公告查詢,若欲查詢是否符合2轉資格亦可上農業部農糧署網站綠色環境給付專區查詢: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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