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助學慰助金自98年11月16日起至98年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受災戶依限儘速提出申請
屏東縣政府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子女解決就學困難,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特別依據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決議,訂定「屏東縣補助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助學慰助金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
縣政府教育處指出,對98年8月8日前設籍同戶內就讀國內大專校院、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之在學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撫養事實者予以補助,凡就讀大專校院者每名1萬元、就讀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5,000元。
教育處提醒凡合於前揭資格之受災戶,請把握時間,準備申請表乙份,每名在學子女填1表,連同相關文件於12月15日前向受災當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另林邊鄉、佳冬鄉、東港鎮及新園鄉等4鄉,則請向當地村里長辦公處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請符合資格之受災戶儘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