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積極響應節能減碳政策,工務局養工處現正執行「98年度節能燈具改善工程」及爭取經濟部能源局補助「LED道路照明節能示範系統設置」經費,將陸續以高壓鈉氣燈具與LED燈具取代本市街道已既有的水銀燈具,此舉不但能改善本市街道照明環境,也大大降低能源消耗,更減少電費支出。
養工處指出,高市尚有為數不少的水銀燈具,在可提供足夠照明亮度下,規劃以250瓦的高壓鈉氣燈及150瓦的LED燈具取代400瓦的水銀燈具,預計汰換553盞水銀燈具,若每日使用8小時,汰換後每日至少可省電786度,以台電包燈計價計算每年將可省下至少20萬電費。
養工處表示,水銀燈泡平均使用壽命約5,000小時,相較高壓鈉氣燈泡使用壽命至少15,000小時及LED燈泡的使用壽命約25,000小時。有鑑於水銀燈具使用壽命短,僅是其他兩種燈具的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倍,且耗電量大且不符環保、照明亮度亦低於高壓鈉氣燈和LED燈,為創造市民的優質光環境及落實照明節能,汰換水銀燈具實為可行有效之目標。
養工處特別指出,水銀燈具因內含高汙染之液態水銀,現今全球先進國家皆不再生產也不裝設水銀燈具,以減緩地球暖化效應,同身為地球的一份子,應該共同為此目標努力,不僅可節能減碳又能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