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後社團名稱如何取決楊秋興縣長強調縣市協調地位平等
縣市合併後,社團名稱如何取決?高雄縣長楊秋興昨日與社團及志願服務團隊座談指出,高雄縣市合併改制,內政部認定是現有縣、市同時消滅,再合併為新的直轄市,彼此地位平等,因此社團名稱合併前只有一個者,只須經會員大會通過修改章程中組織區域即可,毋須再新設立。
至於原高雄縣、市已有兩個或以上相同名稱之社團,依內政部召開會議之決議:由改制縣市政府邀集召開協調會議,協調輔導其中之一辦理變更事宜;若彼此均堅持原名稱者,可考量採抽籤方式定之、或於原名稱所冠組織區域部分酌予文字修正。
高雄縣98年度社團、志願服務團隊表揚典禮暨縣市合併發展座談會,昨日下午在高雄圓山大飯店休閒中心舉辦,縣長楊秋興親自頒獎表揚縣內績優社團體及志工。
有趣的是縣長夫人林淑芬擔任縣女童軍會理事長,今年首度榮獲國際性獎章「亞太區傑出領導獎」,六一女童軍節從楊縣長手中拿到獎狀,昨天又再度代表女童軍會接受楊縣長表揚。
由於各社團普遍關心縣市合併後社團名稱、頭銜如何確定及相關權益問題,表揚儀式後由縣府計畫處向各社團、志願服務團隊簡報縣市合併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