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府城警六分局大林派出所日前下午13時20分許,在轄區大同路二段100巷停車場前查獲乙起假檢座真詐財之詐欺案,當場查獲前來提取贓款的吳姓犯嫌1名,全案依詐欺罪移送法辦。
98年3月3日15時許,犯嫌蔡○國以電話偽稱被害人閔女與人合夥投資公司涉及洗錢,並遭法院通緝,再告知閔女如欲洗脫罪名,需將存款新台幣95萬元領出,至大同路2段112巷口(康是美藥局前)交付給犯嫌吳○雄偽裝之「陳清茂檢察官」,陳姓假檢察官見閔女依約到達後,先出示假檢座之偽造證件欺騙閔女,再轉交閔女事先偽造之「臺中地方法院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等文件,使被害人閔女信以為真遭騙取95萬元新台幣得逞;然狼心狗肺的蔡、吳二嫌食髓知味,次(4)日竟獅子大開口又以相同詐騙之手法,騙取閔女至郵局提領250萬現金至大同路二段100巷停車場前交付吳嫌,而憨直的閔女仍不疑有他的依犯嫌指示交付金錢,由於連續2天閔女提領鉅款之行為引發行員懷疑,於是報請大林派出所以護鈔為名義並間接查證該2筆鉅款之流向。
大林派出所許明富所長獲報後委婉探視閔女口風,研判閔女遭詐騙的可能性極高,於是不動聲色、將計就計,立即調派專案小組成員暗中埋伏跟監在約定之停車場旁,最後終於在4日14時許成功逮捕前來取款的假檢座吳姓犯嫌,保住了被害人閔女之250萬現金,但負責電話遙控之蔡姓主嫌卻趁隙逃逸,警方正積極追查中。
警訊時吳嫌坦承犯行,供稱其受僱於在逃之主嫌蔡○國,每次犯行均由蔡嫌電話遙控,其只負責至約定地點取錢並將錢匯至大陸指定帳戶;經查該可惡之詐騙集團自98年1月起至今,以相同之「假檢座」詐騙手法至少犯下4起犯行,從4位被害人所述,該集團至少詐騙新台幣310萬元以上之金額,行徑可惡囂張,警方研判其可能涉嫌其他多起類似之詐欺案件,正積極擴大偵辦及全面清查其他在逃共犯,在此呼籲若有其他類似財物遭詐騙之手法或方式而受害之民眾或公司、行號,能挺身而出,切勿姑息,希望能盡速與市警局第六分局偵查隊聯絡(聯絡電話06-264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