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市小港警分局偵查隊、大林派出所共同偵破大林蒲農會強盜案
2010
01/01
18:15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95) | | | |
2010-01-01 18:15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市小港警分局偵查隊、大林派出所共同偵破大林蒲農會強盜案

小港警分局警方在昨日晚間,宣布偵破發生在98年12月18日上午8時33分許的小港區大林蒲農會強盜案,在小港區大林蒲地區逮捕嫌犯陳○○(男,46歲,賭博刑事資料),並在陳嫌住處起出作案用機車、安全帽及犯案當日所穿著白色休閒鞋、深色運動長褲等證物。

警方破案的關鍵在於案發現場所遺留的一只置物袋,內裝有申請急難救助之申請資料,小港警分局分局長葉義燈非常重視該項證物,指示轄區派出所員警務必詳細過濾大林蒲地區申請急難救助的人員名單,另在重建犯罪現場後,研判歹徒應具有地緣關係,根據嫌犯逃逸路線,以整個小港區為範圍,擴大調閱監錄系統,在交叉比對各種資料後,始鎖定陳姓嫌犯。

陳姓嫌犯到案後,起先堅不吐實,在警方出示各項蒐證的證據後,知無法狡辯,才俯首認罪,供出整個犯案過程,並指出作案後的菜刀已丟棄在紅毛港的第一出水口,紅色風衣外套則在第一出水口旁焚毀,犯案所得10萬元已花費殆盡。

調查指出,陳姓嫌犯因無業,經濟拮据,且於98年11月25日申請急難救助不符補助要件,在需錢孔急下,適其家住大林蒲農會附近,對於農會內的作息相當熟悉,故而鎖定該農會為犯案目標。案發當日上午8時20分許,陳嫌先將機車放在農會斜對面巷弄並用泥巴塗抹車牌讓人無法辨識,駐足觀察至8時30分許,見農會主任抵達上班,即持菜刀尾隨犯案,全案經警方訊問後,依強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0-01-01 18:1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時榮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