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內政部頒布實施「祥和計畫」擴大推動志願服務活動,成為各級地方政府推動志願服務工作的重要依據。2001年1月20日行政院更頒布「志願服務法」,積極落實志願服務工作之推動。嘉義市政府為配合健康城市計畫的推動,提升市民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之意願,由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委託國立中正大學社福系吳明儒副教授團隊進行『98年度嘉義市志願服務概況調查研究委託計畫』,針對18歲以上設籍在本市的市民進行電話訪問,其目的:第ㄧ、根據抽樣進行嘉義市全市民眾參與各類志願服務活動情況之調查,並提出未來各類志願服務工作之建議,做為推展相關業務之參考。第二、瞭解本市現行志願服務之特色及所遭遇的困境。調查期間從98年12月至99年1月止,請各單位協助宣導,以利本調查之順利進行。
本調查受訪者基本資料僅詢問年齡、性別、最高學歷、職業狀況及自覺經濟狀況(分為低或中低收入程度、近貧程度、小康程度及富裕程度四個等級),並未要求報核身分證字號及其他私密個人資料,請提醒謹防不肖份子藉此作為詐騙之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