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村民林慶雲於日前上午7時0分許。在林內鄉坪頂村山坪路2號空地發現所飼養的牛隻(台灣黃牛)失竊、因情急迅速向林內分駐所報案、警方趕到現場勘查、發現林民係用尼龍繩綁住牛隻頸部,並每天前往看顧兩次、最後離開時間為98年12月26日17時許。警方勘查現場、研判牛隻有可能係沒綁好、黃牛私自落跑。但警方乃立即受理並迅速偵查,並調閱附近監視系統均未尋獲發現有載運牛隻之車輛出入之畫面,乃發動員警數人(包括輪休人員)及村民翻山越嶺、走遍坪頂村各山間小道。終於在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山坪路東邊山坡地(池塘邊)發現該隻黃牛,被綁於種植牧草堆中、經循線獲悉係同村村民林慶修將牛綁於該地吃草、警方請林慶修到所說明。林民堅持說係牛隻自己走到林民的山區地內(林內鄉坪頂村山坪路東邊山坡地)、林民怕它亂跑破壞林民的農作物才將牛綁起來、但未依程序報警處理。且依尋獲地點與失竊地點相隔甚遠。且隔著一座山、牛隻是如何到?尋獲地點、實讓人質疑。全案由警方查證釐清、並將林慶修依侵占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辦理。林慶雲的牛隻失而復得、雀躍不己、感激警方的用心、棄而不捨的精神及為民服務的精神、贏得民眾的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