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執行九十八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在縣府團隊辛勞的付出下,業經內政部評定列為全國特優單位,此項殊榮除彰顯縣府團隊精神外,也是對縣府工作同仁努力的肯定。
高雄縣政府自九十二年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以來,已有五年均榮獲內政部評定為特優單位,績效卓著。九十八年青春專案自七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二個月,由警察局擔任秘書工作,整合縣政府建設處、教育處、社會處、新聞處、消防局、勞工局、衛生局、校外會等單位,成立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每週深夜均穿梭於高雄縣各鄉、鎮、市等青少年易聚集流連場所,針對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之違法業者,立即執行取締,依法開單告發處分,對少年易觸犯之毒品、兒少性交易、飆車等案件,警察局亦加強取締作為。
據統計九十二年高雄縣政府警察局移送少年犯罪人數為六二三人、九十三年五一七人,之後少年犯罪人數即逐年減少至九十七年四四七人,顯見少年犯罪在縣府團隊的努力下,已能有效遏制,同時也成功的預防了許多少年被害案件發生。
九十八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高雄縣政府依據中央訂頒工作執行要項:『舉辦熱力青春休閒活動』、『淨化妨害青少年成長環境』、『擴大預防犯罪宣導』,及強化聯合稽查取締毒品、兒少性交易及防制飆車等攸關少年安全作為,在縣長的領導及各單位的密切配合下,充分發揮縣府團隊合作無間的精神,雖在暑假期間高雄縣遭逢莫拉克颱風重創,災情慘重,但縣府團隊在全力救災之餘,對青春專案─保護青少年工作仍努力不懈,兢兢業業全力以赴,寫下亮麗的成績。
縣府將由內政部提報行政院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接受頒獎表揚,警察局利用縣府主管會報提報此一優異成果與縣府團隊分享,縣長並期許全體縣民為保護青少年共同努力,為青少年建構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