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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市合併前 各校衍生退休潮
2010
01/08
18:15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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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18:15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務機關必須晉用3%以上身障人士以保障身障者的工作權益,台中市不少學校去年因擴大就業方案新增人力勉強達到標準,但在方案結束後隨即落在標準值以下,馬上面臨「少用一名名額每月即須被罰17280元的困境」,讓各校苦不堪言,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即將實施的「黎明專案」或暫可解除危機,但許多學校都建議教育部應把兼課教師排除在計算標準以外,才是較為根本之計。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8)日指出,早上在救國團召開的高中職校長座談會上,許多校長對未來縣市合併後的相關權益問題都非常關心,尤其很多人擔心原本為國立的學校改制為市立後,可能因預算不足而影響到退休的時間,使得近一年來幾乎各校都衍生一股退休潮。

他說,以台中二中為例,這個學期就有十幾個人申請退休,校長非常擔心因此造成教師心理上的惶恐,今早在座談會上就有許多國立學校的校長希望改制後的預算不要低於改制前,否則不僅無法遏止退休潮,恐怕還會影響到教學品質。

另外包括晉用身障人士的比例、未來縣市相同名稱學校、相同路名等問題也讓校長們頗感困擾。以大里高中為例,有國立大里高中,也有縣立大里高中,縣市合併為大台中市後,誰都不願意變成第二大里高中,如果因此有學校必須改名,又應該是那個學校改名?路名也是一樣的狀況,不但縣市都有諸如中正路、中山路者,甚至同一縣內就有多條中山路,合併為台中市後,如果沒有特別標示,恐怕沒有人知道所指的中山路到底在那裡?

而有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務機關須晉用3%以上的身障人士,未達標準者,每少一人,每月將被處以17280元的罰款,也讓學校大感頭痛。許多校長指出,去年因擴大就業方案的實施,不少學校勉強達到標準,但在去年12月31日方案結束後,比例馬上降回到2%,如果不能馬上補足,這個月起就要面臨被罰款的命運,這對學校將是一個重大的負擔。

蕭副市長表示,有關學校名稱及縣市間路名相同的問題,未來可能先採用冠上區名以為分別的方式處理;至於晉用身障人士部分,勞委會最近再度推出協助就業的「黎明專案」,如果順利,台中市將可聘用847名臨時人員,應該可以讓比例達到,不過校長們希望能夠向教育部反映,應該把兼課老師的人數排除在計算標準之外,這一點他會請相關單位適時表達意見。

上傳時間:2010-01-0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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