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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苓雅分局防制奏效 死亡車禍銳減
2010
01/09
17:2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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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 17:2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死亡車禍大幅銳減,苓雅警分局防制策略奏效,平日除力拼治安將宵小繩之以法外,亦全面投入交通維護及交通事故防制工作。該轄區98年度A1死亡車禍發生4件死亡4人,和97年度10件死亡10人相比,下降6件。苓雅分局防制死亡車禍得力的「三大策略」包括,一、於轄區易肇事時間地點加強取締及勸導交通危規。二、就易肇事路段及路口建議市府裝設紅、藍警示燈共計63處並於電桿及路燈上加強設置反光貼警示。三、分局利用社區治安座談會及各機關學校集會的機會,以寫實的影片及生動的講演、動畫進行交通宣導。

每件A1死亡車禍類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均由分局指派幹員前往現場勘查,並分析研判肇事主因。對於道路交通工程、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有無缺失「逐案」提出檢討及改進措施。苓雅分局亦隨時檢視轄內各項交通號誌、標誌及標線設置情形,若發現瑕疵或漏設情形,立即請工程人員改正。

亦協調轄內各餐廳及KTV等場所,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張貼「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等警示標語,適時提醒民眾勿酒後駕車。另苓雅分局也請轄區有線電視台及平面媒體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98年度車禍分析研判顯示,轄內「建國一路」、「大順三路」為最易肇事路段。時段以18-24時最易發生;駕駛年齡以21-30歲發生最多。事故肇因分析,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制或指揮次之。車種別分析,以小客車最多,機車次之。

苓雅分局酒駕肇事分析,98年度因酒駕發生車禍有220件。員警特別呼籲,為了您自身安全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要喝酒請搭車,要駕車不喝酒,以免觸法受重罰。

上傳時間:2010-01-0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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