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碳為當今最夯之話題,政府單位需以身作則,楊縣長於日前主管會報中更裁示推動綠色消費應責無旁貸,縣府各級單位全力推動「機關綠色採購方案」,倡導綠色消費,節能抗暖化。
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截至九十八年度一至十一月為止,縣府暨所屬機關綠色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金額已達新台幣三,九七九萬元,採購比例達九十一%,超過行政院八十八%之目標,更較九十七年同期增加約一O.五%,縣府九十七年機關綠色採購整體推動成績更經環保署評為優等,居全國第六,成果顯著。
環保局王局長表示,高雄縣除了持續推廣機關綠色採購外,自九十六年起亦開始推動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九十八年度民間綠色採購已達約二三一八萬元,期望藉由民間及政府共同的力量,將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環保標章產品全面推廣,從源頭管制,就可事半功倍,縣府環保局歡迎熱心推廣環保工作的民間企業及團體共同參與綠色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