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訂於99年4月17日至19日舉行,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計三等特考40名、四等特考57名、五等特考78名,報名日期:99年1月15日至1月25日,歡迎縣內身心障礙(持有殘障手冊)且符合應考資格有志人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至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苗栗市福麗里國華路1121號,巨蛋體育館內服務台)索取報名書表,服務專線:357040葉玉娸,每份35元整,預祝金榜題名。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年滿18歲
以上,且具有本項考試各該等別、類科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等別、類科考試:
三等考試應考資格: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個所系科畢業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考試應考資格:
1.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等考試應考資格:不限報考學歷。
應考資格相關規定詳閱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