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補習班餵食學童禁藥 教育處:一經查獲追究嚴懲
2010
01/13
18:49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63) | | | |
2010-01-13 18:49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北部某安親班負責人涉嫌提供安親班學童第三級管制藥品一案,台中市政府教育處表示,為防範類似情事發生,已加強補習班稽查工作。若有家長向市府反映,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另市府將與中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及輔助教育協會合作,利用各種溝通管道及會議向補教業者加強宣導,切勿違規使用禁藥,若經查獲確有此一違規情事,市府將依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為撤銷立案之最嚴厲處分。

上傳時間:2010-01-13 18:4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凡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