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警分局西湖分駐所副所長王泰文、警員何彥甫、彭?宏於13日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苗栗縣西湖鄉龍洞村2鄰33號前停車場,發現一部自小客車288*-G*車內有人影晃動,警方直覺可疑乃趨前欲執行盤查時,發現駕駛人湯姓女子(69年次、彰化人)及駕駛座旁的林姓男子(男、65年次、彰化人)2人手上拿著針筒欲施打毒品海洛因,湯、林2嫌發現警方一瞼錯愕,在自知無從辯解之下,坦承手中持有的針筒係一級毒品海洛因,警方並在湯女所駕駛自小客車腳踏墊下起出改造槍管1支、子彈1顆、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證物。
據警方調查湯女坦承係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並將來源推卸給綽號:阿琪的女友交由給她寄放,而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吸食器則是林嫌所有,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將湯、林2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通霄警分局長莊新章14日表示,西湖地區治安、人口單純,但由於交通的便利,致使犯罪人口加速移動,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人事物請立即各警方報案,另對於西湖分駐所副所長王泰文等3人此次執行巡邏勤務認真、落實,查獲非法槍彈及毒品,防範許多治安事故的發生,殊值員警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