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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98年第1次地方機關巡察受理人民陳情
2009
03/10
11:33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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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11:33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監察院監察委員98年地方機關第1次巡察,由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率領,將於明、後兩天(3月12日、13日)前來本縣巡察,訂於明日(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時至17時,在縣政府簡報室受理人民陳情。欲陳情民眾請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寫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如何違法失職的事實及檢附有關證據資料,並且寫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如係法人或團體並須寫明其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於受理時間內,逕至縣府縣政服務中心登記安排,或先以電話聯繫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8228229黃先生預約登記。

在實地巡察方面,兩位監委訂於後天(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0時40分將在七星潭風景區、及11時10分至12時10分在壽豐白鮑溪遊憩區,實地巡察「陸客來台觀光」政策措施成果;下午13時40分至14時50分在「鳳林環保科技園區」追蹤閒置建設改善情形,以及探討中央核定建設--「鳳林渡假園區」對地方之影響;15時至15時30分則前往萬榮火車站追蹤擴大內需成果—觀光導覽系統之建置使用情形。

檢附行程表如附,歡迎媒體朋友採訪報導。

上傳時間:2009-03-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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