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於98年7月間接獲線報,高雄縣、市地區有謝0陸為首之持槍暴力恐嚇取財集團,涉嫌連續大量購買新車或中古汽車並向產險公司投保失竊險,謊報失竊將車輛內之高單價零件拆卸藏放,再讓謊報失竊之車輛由警方尋獲,隨後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金,索賠時教唆集團成員以暴力、持槍射擊產險公司玻璃、持鐵棒砸毀門面玻璃、以言詞恐嚇威脅及強押產險公司人員,以達順利詐領保險理賠金,全案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上述查獲時、地由上述查獲單位執行同步搜索、拘提,將所有集團成員一網打盡。
謝嫌主持、操作暴力恐嚇犯罪集團,該集團內部管理組織嚴密,旗下各犯罪組織成員各司其職(總帳房、人頭成員、催收成員、持槍暴力催款砸店成員等)且均支領謝嫌發放之佣金,渠等犯罪模式係專以旗下人頭成員或其成員親戚朋友名義(經警方分析迄今計有黃0慶、李0富、沈0祥、陳0雄、顏0瑄、蔡0蘭、黃0龍、嚴0煌、柳0祥等人等車主人頭),連續大量購買新車或中古汽車並向產險公司投保失竊險後,不久即向警察機關謊報車輛失竊(涉嫌使公務人員製作不實之筆錄),實際上該犯罪集團成員謊報車輛失竊,隨即將車輛隱匿,並與謝嫌配合之汽車修配廠(大0會租賃公司、威0信公司)將車輛內之高單價零件先予拆卸藏放(俗稱脫衣手法),再將所謊報失竊之車輛置放於預先選定警察機關易於尋獲車輛之處所,使不知上情警察人員尋獲該車輛,車輛尋獲後,再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車輛內之高級零件失竊之理賠金(實際上車輛內之零件該犯罪集團先予拆卸藏放),以賺取不法之零件失竊理賠金。該犯罪集團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時,遇有不從,謝嫌即教唆沈0祥操縱、指揮旗下陳0雄、張0森、蔡0原及其他小弟持槍射擊產險公司玻璃、持鐵棒砸毀門面玻璃、或以言詞恐嚇威脅產險公司人員,以達順利詐領保險理賠金,渠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專以詐領保險金、持槍暴力催款之不法行為。本次查獲該集團已犯案車輛13輛,每輛獲利約100萬元,預估半年內獲利上千萬元。
案經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彙整各項情資,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曾檢察官靖雅指揮指揮偵辦。經過數月偵查、蒐證、跟監、埋伏後,發現該集團以謝嫌為首,詐領車輛零件失竊理賠金,牟取不法暴利。
經詢主嫌謝00等16人坦承上述犯行不諱,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