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值農曆年終尾牙及春節期間,各公司、行號陸續辦理餐?及宴會,為民眾飲酒的高峰期,警察局研判酒後駕車違規行為將更加嚴重。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之發生,彰化縣警察局將於農曆尾牙至春節期間加強酒後駕車執法密度,執勤重點於轄內各餐飲、娛樂場所等周邊路段,及市區聯外重要幹道與郊區主要道路等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實施機動巡邏及定點攔檢取締工作,以展現警方嚴正執法之決心,確保本轄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統計,98年度取締酒後駕車違規3,587件,其中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者2,020件;另本縣轄內去(98)年共發生A1死亡類交通事故120件,造成125人死亡,其中因酒後駕車肇事死亡者計有17件,造成18人死亡,佔死亡肇事率14.4%,與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依規定讓車並列死亡肇因前三位,可見酒後駕車肇事頻率仍有偏高現象,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依肇事車種分類,98年度機車騎士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有61件居首,約占所有死亡車禍件數的一半,而其中酒後駕車肇事死亡者占16人,因此,機車騎士酒後駕車違規,列入本次取締重點。
警察局局長蔡義猛特別提醒駕駛人,適量而有節制的飲酒是每個人應有的認知,請駕駛朋友應養成「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酒後勿開車」、「酒後改搭計程車」的良好飲酒習慣與文化,做個守法的優良駕駛,大家才能「平平安安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