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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逮賭博電玩店,赫見高職生賭客
2010
01/26
12:1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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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6 12:1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於99年1月25日8時30分許,在嘉義市仁愛路上的○○場查獲涉嫌經營賭博電玩,當場逮捕該店店員侯○珊(女、75年次)、王○偕與賭客陳○嘉(男、79年次、高職在學)以電子遊藝機台內的積分兌換金錢,依法將店員、賭客等人帶返分局據以偵辦。

警方長期布線查緝,發現嘉義市仁愛路上○○遊藝場有涉嫌與賭客以積分兌換現金的不法行為,分局長李民勝認為年節將至,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學校也陸續開始放寒假,此賭風不可長,遂針對轄內各特種營業場所執行加強查察及取締不法工作,並指揮偵查隊及第一組全力查緝,於25日8時30分發現客人陳○嘉把玩超悟空型SLOT電子機台後,由女店員侯○珊以200分的電玩機分兌換新台幣500元予客人陳○嘉,當二人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交易當下,即為埋伏員警當場查獲到案,並查扣賭博電玩45台、帳冊等證物,並於偵訊後先將賭客、相關涉案店員等3人依賭博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通知該店負責人關○芳到案;賭客陳○嘉聲稱仍在高職就學中,係因放寒假無聊,才在友人介紹下至○○遊藝場把玩電玩,對於因此誤觸法網,深感後悔。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李民勝表示,寒假期間,為淨化寒假期間活動空間,截斷不法犯罪誘惑與連結,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被害事件發生,使青少年能返家團圓準備過年,特別針對轄內各特種營業場所執行加強查察及取締不法工作預防等勤務項目擴大辦理及加強查緝,期使民眾能家「嘉」團圓過好年。

上傳時間:2010-01-2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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