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高雄市楠梓區的吳姓男子(八十年次,無刑案資料)和二十歲的友人葉男,前天晚上共乘一部重機車且高速狂飆在岡山往楠梓的省道上。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巡邏警網獲報後前往查處,發現吳男以膠帶遮蔽機車車牌,警方於是開啟警示燈一路鳴笛示意吳嫌停車受檢,吳嫌為躲避查緝,一度蛇行且逆向騎乘在快車道上。
當警方追趕吳嫌至橋頭鄉營邊路與明德路口時,不料吳嫌為求兔脫又急速迴轉欲衝撞警方,巡邏員警見狀立即箭步上前適時將吳嫌逮住,隨後在吳嫌車上搜出球棒一支。
吳嫌於警訊時供稱攜帶球棒是為了協助朋友談判,一方面害怕被警方查獲,一方面又擔心車牌號碼被記下,才將車牌用膠帶遮住,且在警方攔停時一路跑給警察追。訊後岡山分局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吳嫌移送法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祭出二張告發單予吳嫌。
警方表示吳嫌從岡山鎮方向南下欲返回楠梓區住家,行經橋頭鄉省道為警方攔查,警方當時開啟警用機車警示燈及警笛一路攔停吳嫌,吳嫌非但不配合甚至挑釁地在省道上蛇行及逆向狂飆。然而警方亦非省油的燈一路追捕吳嫌逾十二公里,最後在吳嫌騎至橋頭鄉營邊路與明德路口大迴轉時,警方適時上前逮住吳嫌並帶返所偵辦,吳嫌危險駕車的鬧劇也終告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