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察分局竹南派出所警員王永華、邱斐詩於99年2月20日11時許獲報:竹南鎮照南里保民巷○號有精神異常鍾姓女子精神病發胡言亂語、搗毀家具、吵鬧不休影響鄰居並揚言自殺,家屬在無法控制下請求警方協助。
王、邱2員迅速趕往現場處理,發現鍾女手持木棒隨時有攻擊他人之可能,非常危險,邱員先與鍾女對話,分散其注意力,並趁鍾女疏於注意時,王員與家屬合力將她制伏,為防止鍾女破壞或傷害自己及他人,並請家屬聯繫衛生所及消防隊人員前來,緊急將鍾女送至為恭醫院東興療養院醫治,家屬對於警方協助感謝萬分。
王、邱2員不畏辛勞、危險,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積極協助家屬,使精神病患獲得完整治療,減輕家屬之負擔,此義行殊堪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