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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消防局西嶼分隊結合西嶼婦女防火宣導隊實施防火宣導
2010
03/05
17:47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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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5 17:47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澎湖縣消防局西嶼分隊結合西嶼婦女防火宣導隊實施防火宣導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西嶼消防分隊為使民眾過個快樂又平安的元宵佳節,由小隊長蔡瑞益率同仁暨西嶼婦女防火宣導隊自2月28日起至3月2日止至轄內各廟宇實施防火宣導,提醒民眾在購買、施放爆竹煙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購買時應認明貼有「個別認可標示」之產品,並且不得超過法定管制量(參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另外,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購買「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二)存放時應注意放置地點保持乾燥、不得接近火源或置於兒童容易拿到的地方。

(三)使用施放時應選擇空曠地方,並且於天候狀況良好時燃放。施放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不可在人群聚集處、建築物或易燃物附近或者同時大量燃放,以避免發生事故。

(四)施放後餘燼應予澆熄並隨手收拾,以免引發災害。若點燃後未作用,應等待3分鐘,確定其安全無虞後再接近查看。

民眾若發現違法情形,如非法製造、非法儲存或是非法販賣爆竹煙火,請撥打「119」檢舉電話,通知消防人員前往處理。經檢舉而查獲屬實者,最高可獲得50萬元獎金。

消防局表示此次元宵節防火宣導活動,主要是灌輸民眾正確防災觀念,使每位村民在平時能做好預防工作,火災發生時都能具備應變能力,化險為夷,轉危為安,人人一起來防火,家家平安慶元宵。

上傳時間:2010-03-0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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