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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侍女 酒駕觸法
2010
03/12
22:14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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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22:14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2陪酒女郎在卡拉OK豪飲,勉強瞇著眼睛騎乘機車回家各自闖紅燈,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賺點小錢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警備隊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99年3月9日星夜4時09分及03時15分,在苓雅區和平路及興中路口。分別發現2女子,騎乘機車闖紅燈,情況危險有追撞之虞。警方經攔檢後,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移請偵辦。

被取女子柯0蓉〈23歲〉及李0媚自稱當日深夜分別陪客人在民生路、中正路口一家卡拉OK飆歌,划拳聊天。因興致高昂,遂以啤酒暢飲,不知不覺約喝了生啤酒3瓶後,改喝烈酒XO助興。大概於2時許離開。因茫茫然急於回家,才冒險騎車返家。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判刑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陳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闖紅燈,情況危險有發生事故之虞。經攔檢發覺該2女子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分別竟高達每公升0.81毫克及0.63毫克,全案仍分別公共危依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03-1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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