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所長殷嘉宏日前獲報於轄區文化路某檳榔攤竟公然擺設賭博電動供客人把玩情事,經側面探訪屬實,於99年3月12日中午,見時機成熟,乃率副所長蔡忠順等人前往臨檢而查獲上情,全案依聚眾賭博與無照電玩等罪嫌偵辦。
經查嘉義市文化路段因檳榔店設置林立,數目甚多,該店為提升競爭力,及提高顧客上門購買的意願,特別於店內擺設乙台賭博電玩機台,並跟顧客言明只要購買檳榔,其價格的1成(如買100元送10元)可免費開分把玩,以此行銷手法果真吸引顧客上門,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仍遭人檢舉而查獲。
對此,分局長李沐汕表示,做買賣生意講究創意與優惠行銷已屬現今商業生活型態的顯學與常態,而行銷策略的成功與否也是生意良窳的重要關鍵,故以「在商言商」與「利潤導向」的觀點,此作法頗為必要與合理,惟如果促銷手法如與本件以把玩賭博電玩的方式以招徠顧客的話,是屬違背法令與公序良俗,警方獲報後當據以究辦,奉勸民眾勿以身試法,以維良善之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