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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2日起由新竹市警察局結合公有及委託民間拖吊業,全面執行違規車輛移置大執法
2009
02/23
08:41
天眼日報記者
許美香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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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3 08:41
天眼日報記者 許美香 新竹市

新竹市政府為有效改善道路停車秩序及市容觀瞻,導正駕駛人停車守法觀念,將自2月12日起由新竹市警察局結合公有及委託民間拖吊業,全面執行違規車輛移置大執法,以有效協助排除交通障礙,改善道路行(停)車秩序。

新竹市警察局籲請市民全力配合本項措施,切勿任意違規停車,以避免愛車因違規停車遭受依法拖吊處罰,造成自己的不便及財物上的損失。警方表示違規停車將以重大惡性違規為優先拖吊對象,所列重大惡性違規停車車輛分別為:併排停車、公車招呼站十公尺、佔用車道、逆向停車、劃有紅黃線路段停車、佔用殘障停車格、人行道及其他嚴重妨礙交通者。

警方提醒民眾每日執行拖吊時段為上午7時至下午20時,並視停車秩序狀況,提早或延長之,拖吊保管地點改設於新竹市牛埔路247巷12號合理停車放置場,移置場領車查詢服務電話為0800-054-401免付費服務電話24小時查詢專線及反映違規停車移置服務電話03-5402499。

上傳時間:2009-02-2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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