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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媽夜半尋找失蹤女兒無音訊,警鍥而不捨終尋獲
2010
03/22
17:16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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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17:16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協尋失蹤人口一直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之重點工作,該局在得知轄區失蹤人口王○○之母尋找其失蹤女兒之後,局長楊源明立即指示少年隊本著視民如親精神,主動查詢,99年3月7日少年隊許隊長即指派偵查佐王金章主動聯絡報案人潘○○女士,關懷其女兒王○○於99年3月6日與不知名人士外出後即未返家案情,經查王女事發前曾與網友潘○○聯絡來往,兩人是其網路結交之朋友,因王女欲認他為乾哥哥,所以曾帶她至本市家樂福夜市買衣服及吃東西。經與潘某聯絡查證,潘某供稱:王女曾說要至高雄找網友,王母即至嘉義火車站查看該車站出入口監視畫面亦無下落。

協尋期間少年隊偵查佐王金章與王母均向潘某告知:王女現就讀國中2年級,現王母已報案王女為失蹤人口,若人在其住處或知其下落應勸其返家,不可將其隱藏,否則將訴諸法律。嗣經王偵查佐與王女電話持續聯絡,但皆無法打通亦無其他音訊,再與王母聯絡,亦無其他線索,復協請本轄較有網路訊息之少年上網幫忙尋找,惟亦無所獲。

本案自由時報於99年3月16日刊登王母籲請警方及知悉民眾協尋其女兒後,少年隊同仁更加鍥而不捨多方追蹤王女所持手機之通聯紀錄,得知王女事發前曾與潘某聯絡,再調潘某手機之通聯紀錄比對,時間、地點皆相符合,經分析、研判王女與潘某在一起之可能性極高,少年隊同仁即於潘某住處守候多日,終在99年3月20日9時45分許,於潘員位於嘉義縣民雄鄉大崎村住處查獲王女,遂保護王女至少年隊輔導並聯絡王女家長至隊具領返家及通知就讀學校;另潘某隱藏王女之行為,少年隊將深入了解,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警察局楊局長特別提出呼籲:請家長平時應多加關心子女內心世界及從事之活動,了解其交友狀況及出入之場所,做好親子關係,避免未成年子女因年幼無知而結交不好的朋友,因而產生不良後果,甚至發生被害等情事。

上傳時間:2010-03-2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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