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政府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加強推動性別工作平權政策,協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解決員工托兒問題,凡雇主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用以收托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均可於3月16日起至6月16日向縣府勞工處提出申請補助。
本項補助屬部分補助,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臺南縣政府合併補助,對於托兒設施方面,凡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臺幣200萬元;而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新臺幣50萬元。其托兒設施應包括托兒遊樂、廚衛設備、衛生保健、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此外托兒措施方面(需和立案托兒機構簽約,且雇主有提供托兒津貼),每年最高亦可補助新臺幣30萬元。
縣內有意申請之事業單位(屬政府設立或推動之單位,或當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補助,但托兒設施以公辦民營或出租場所模式委由專業團隊經營,且自負盈虧者,得不受限制),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請逕至縣府勞工處索取,函索者請附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及地址)。而申請單位填寫申請書表及檢附相關證件均應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縣府勞工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