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警員陳永彬、古俊麟於99年3月29日2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苗栗縣苑裡鎮文苑國小前路口變電箱下躺著一名男子,警方前往該路口處理時,發現係一名遊民(不願透露姓名,年約40餘歲)在該處休息,警方請其離開,該遊民若有所思的不願離去,惟處理警方考量該遊民在路口與變電箱旁恐生意外,遂帶回所內盤查、處理。
據警方稱:該男性遊民僅告訴警方渠欲前往花蓮而已,其姓名與住址因為自己流浪街頭、處境落魄,希望警方不要詳加追問,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警員陳永彬、古俊麟發現該男子可能亟需幫助,於是自掏腰包購買便當及資助前往花蓮的火車票給予該男子,幫助該男暫渡難關,該名男子對於苑裡分駐所警方及時伸出援手充滿感激之意。
通霄警分局長吳梅花表示:在景氣低迷之際,警方是政府最為接近民眾的公務員,多一份細心可發現民瘼,對於苑裡分駐所警員陳永彬、古俊麟自發性的慷慨助民之善行,足為同仁表率;同時呼籲社會大眾,多關心自己周遭的人事物,若發現有需要協助的社會邊緣弱勢,能主動告訴警方或社福單位,讓社會充滿更多溫馨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