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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PUB酒後鬧事 2罪法辦
2010
04/02
18:57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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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18:57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賴姓男子到台中市永福路一家PUB飲酒,席間與服務生發生衝突,涉嫌毆傷勸解的張姓負責人並砸毀店內設施,警六分局員警前往處理,還將數位相機打落,賴嫌被強制伏帶回派出所偵辦,辯稱「喝醉了都記不清楚」,警方訊後依傷害及妨害公務二罪嫌法辦。

警方調查,賴姓男子(卅五歲)2日凌晨與友人前往中市永福路一家PUB飲酒作樂,期間與張姓女服務生發生言語衝突,出手欲歐打張女,張姓女負責人出面解圍勸說,卻遭賴嫌毆傷臉部及左腳踝,打人囂張的賴某並恃強砸毀店內陳設。

由於店內客人向中市警六分局永福派出所報案,員警火速前往處理,當場向賴嫌勸說不要再逞凶,詎料,警方拿出數位相機蒐證,冷不防的被賴嫌大力打落,警方隨即將賴制伏於地帶回派出所偵辦。

賴嫌酒醉清醒後,向員警供稱,他因酒醉已不清楚發生什麼事,也不知警察有來處理,對於自己酒後失態又觸法,懊惱不已,警方訊後依傷害及妨害公務二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0-04-0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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