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接獲市民檢舉大雅路二段與幼獅路口有一資源回收商,長期把私人物品、二手物品、回收物佔據人行道上,並懷疑拆洗回收物污染環境。經查該業者於他處經營資源回收場,偶有拾荒者就近送至住處回收變賣,該局於3月7日曾派員前往勸導督促加強環境清理,勿把物品堆在人行道上,3月9日複查已改善,人行道放置私人物品也大幅減少,復於3月18日再派員勸導,針對環境衛生部分要求改善,該業者也配合當場清理,並請避免在該處收受回收物,並督促加強環境清理,如有礙環境衛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有關檢舉污染水源乙節,經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該處有一電器行偶有清洗電冰箱、冷氣機,污水係排入大雅路排水溝,尚無發現影響飲用水安全情事,該局表示該處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不得傾倒廢油、廢化學品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質之物品,違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禁止該行為,如仍不遵行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為確保市民飲用水安全,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每月針對本市15處自來水直接供水點,2家淨水場(公園、蘭潭淨水場)進行水質採樣檢驗,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民眾可安心飲用。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該案已列管,將加強稽查,如發現違規事實,即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