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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墓地防火宣導 成效良好 民眾讚揚
2010
04/05
18:55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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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5 18:55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消防人員至墓地巡邏警戒、防火宣導勤務暨分送水袋、水桶供民眾使用(記者謝美瑩攝)

 

清明墓地防火宣導成效良好民眾讚揚

高雄縣政府消防局為防範清明期間林野火災,推廣消防常識,加強民眾防火警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於三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五日止為期十二日,每日排定消防人員、義消人員、婦女防災宣導隊前往轄區各分隊主要公墓實施墓地巡邏警戒、防火宣導勤務暨分送水袋、水桶供民眾使用。

清明節是民眾返鄉祭祖的日子,每年此時,由於上山掃墓民眾焚燒香燭、金紙或燃放鞭炮,沒有撲滅餘燼,常常引發火災,使得消防分隊警(義)消疲於奔命;為防範未然,避免墓地火災發生,讓民眾平平安安度過清明節,內門消防分隊於清明節當日派水箱車、警消二名、義消四名和婦宣隊三名前往公墓巡邏警戒及實施防火宣導,每人手持宣導單、宣傳海報、水桶和水袋一一分送給掃墓民眾,提醒前往掃墓民眾四不二記得: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及「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等觀念,務必將火熄滅後才能離開,以防止餘燼延燒,導致火災發生。

在所有警義消和婦宣隊同仁的宣導之下,成效非常良好,獲得在場掃墓民眾一致讚揚,對於此次宣導紛紛表示感謝之意;另一方面對於提升消防專業形象也獲得實質上的幫助。

消防局表示:民眾掃墓祭祖時應提高警覺,勿亂丟菸蒂,任意焚燒雜草,燃燒金紙後應確實熄滅殘火,否則不慎引起火災,依據消防法可處一千元至六千元罰鍰。

上傳時間:2010-04-0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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