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頭屋分駐所於99年4月初接獲民眾報案,轄區內有3處土地公廟內之土地公神像遭竊。分駐所受理報案後,所長劉佳昇立即指示員警調閱案發處所周邊監視器資料進行清查比對,盡全力偵辦。
苗栗警分局16日指出,頭屋分駐所員警逐一分析及過濾所有經過之車輛後,發現1名男子騎乘乙部VKY-***號輕機車在案發地逗留,涉有嫌疑,警方立即依車追人,並調查車主戶內之所有人事資料進行分析後,發現有毒品前科之羅姓民眾(66年次)可能涉有嫌疑,經通知到案後,羅民向警方坦承偷竊土地公神像,並帶警方至苗栗市嘉新里1處土地公廟屋頂起獲遭破壞之9尊神像頭部,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發現,羅嫌3次竊取土地公神像後,即在苗栗市北勢大橋上將神像往地上摔,直到神像頭部及身體分離後,將身體部位丟入後龍溪,並將神像頭部丟到苗栗市嘉新里1處土地公廟屋頂,然後離去。
羅嫌到案時向警方表示,其患有精神疾病,領有重大傷病卡。於警詢供稱,因土地公常常會跑到渠身體裡面住,並且常常跟渠吵架,所以很恨土地公,只要渠一生氣就會去土地公廟找土地公理論算帳,並將土地公神像摔到地上洩恨,警方偵訊後將羅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