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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酒駕未戴安全帽觸法
2010
04/16
22:49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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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 22:49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軍人在酒吧豪飲,勉強瞇著眼睛騎乘機車回家,臉紅脖子粗,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忙裡偷閑,難得糊塗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警備隊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星夜4時5分,在苓雅區光華一路。發現一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車身移動時左右搖晃,情況危險有追撞之虞。警方經攔檢後酒氣充天,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移請偵辦。

被取締年男子洪0輝〈26歲〉自稱當日深夜陪朋友在青年一路一家酒吧飆歌,划拳聊天。因興致高昂,遂以啤酒暢飲,不知不覺約喝了生啤酒3瓶後,改喝烈酒XO助興。大概於4時30分許離開。因茫茫然急於回家,才冒險騎車返家。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判刑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陳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於青年一路有駕駛人未戴安全帽,移動時左右搖晃,情況危險有發生事故之虞。經尾隨於路口攔檢,發覺該男子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66毫克,全案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04-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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