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分局指出,後龍鎮的駱姓男子,日前向弟弟借了三十萬元,打算買拼裝車,因錢用紙包被鄰居的狗咬走,紙袋被狗咬破,錢散落四周,分別被附近的鄰居黃姓、呂姓、周姓婦人拾得,因為事情爆發後,才將錢送交回失主,竹南警分局仍以涉嫌侵占遺失物罪嫌,將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竹南警分局表示,住在苗栗縣後龍鎮的駱姓男子,日前向弟弟借了三十萬元,打算買拼裝車,先向車行付了七萬元訂金,後來到麥當勞速食店買漢堡吃,就用速食店提供的紙袋裝餘下的二十三萬元現金,然後把錢藏在家裡的倉庫,自認為很安全。不料鄰居養的一隻小黑狗聞香而來,把整個紙袋叼走,紙袋被狗咬破,錢散落四周,分別被附近的鄰居黃姓、呂姓、周姓婦人拾得一萬二千元、一萬八千元、五萬元不等之金額。
駱姓男子發現錢不見了,一度想輕生,周姓婦人聽說駱姓男子掉錢後,主動將五萬元送還給他。由於仍有大部分的錢下落不明,隔了二個星期,駱姓男子拜託里長廣播,希望鄉親幫忙找錢。黃姓婦人正好是該名里長之妻,第二天就與呂姓婦人將拾得之錢共三萬元送交外埔派出所。
但是因為呂姓與黃姓婦人是事情爆發後才將錢交出來,本案已由竹南警分局以涉嫌侵占遺失物罪嫌傳訊該二名婦人,並將全案函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