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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刑大破獲偷遍大高雄及盜刷名牌包包黃金得利案
2010
04/23
20:3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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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3 20:3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5隊13分隊於21日破獲黃○心涉嫌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等罪,黃嫌平時生活工作不定,為了繳納房租、車貸、小孩及自己生活費用之全部開銷,於99年4月2日及10日,在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271號內及鼓山區美術南三路112號內,竊取被害人所有包包,旋於同日持所竊包包內之(中國信託、荷蘭銀行、上海銀行、大眾銀行)等信用卡,連續至大立百貨公司(LV精品櫃、PRADA專櫃、周大福珠寶櫃)及京華鑽石、佩珊珠寶、金信昌銀樓、家樂福等店盜刷皮包及黃金,並冒名偽簽被害人姓名詐欺得利,得手之黃金隨即至各銀樓變賣金錢花用。

該局刑警大隊偵5隊13分隊獲知該不法犯罪行為,經深入調查掌握特定對象後,即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核發搜索票,於高雄市鼓山區美術南三路112號○樓及該員自小客車S﹡-2265號內,發現上開被害人證件及盜刷之包包,現場並扣有LV、CUCCI、LOUIESBERRY、COACH、GABBANA等包包、各家銀行信用卡、晉子齡等16人被害人身份證件及皮夾、刷卡簽帳單、數位相機、行動電話、各式家電用品…等各式竊盜、盜刷之贓證物,清查黃嫌至今犯案達20餘件,被害人及銀行損失逾百萬元,全案已經掌握黃嫌等人之涉案相關事證,刻正擴大偵辦中。

竊盜及盜刷信用卡不僅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生活的不便,更使多數民眾心理產生恐懼與不安,警方將繼續追查共犯並清查被害人,期能提供民眾安全優質的生活環境,增進被害民眾對警方之信心;在此呼籲被害民眾勇於出面指認,並與本局刑警大隊偵五隊13分隊聯繫。

上傳時間:2010-04-2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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