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莊○博、劉○維、林○杰等3人係國中時期同班同學,均來自南投縣埔里鎮,日前3人結伴來嘉義尋找就業機會,因尚未找到工作而暫住文化路友人家中,無收入來源,竟心生歹念,於99年4月26日凌晨05時20分趁被害人黃○○外出時,潛入被害人家中行竊財物,案經被害人報案,警方獲報後由北興派出所林所長率員查緝,當場查獲少年莊○博(男、82年次)、劉○維(男、82年次)、林○杰(男、83年次)等3人並起出行竊所得贓款新台幣1萬1000元,全案依竊盜罪嫌報請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3少年到案時供稱已失業1個月餘,平時看見對面住戶早晨外出運動時,常有未關鐵捲門之習慣,3人便共同提議侵入住宅行竊,行竊所得由3人均分。由於3名少年均住於他縣市且未成年,警方依規定須通知法定監護人並通報社會局指派社工關懷了解,員警發現該3名少年犯嫌已多日未飽餐一頓,而提供午餐供3名少年食用,由於少年平日均以泡麵果腹,難得一餐飯飽,警方關懷的午餐,讓他們露出感動的笑容,辦案員警也諄諄勸誡他們不得再犯。
第一分局分局長李民勝表示:民生住宅竊盜犯罪,對於治安影響重大,不僅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更造成民眾心理上的恐懼與不安,導致治安不佳之負面印象。本分局將其列為改善當前社會治安之首要重點並研提各項具體有效措施,積極嚇阻是類犯罪之發生,以提供嘉義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