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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追肇逃 還給被害人一公道
2010
05/04
20: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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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4 20: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見義勇為男子陳0森於日昨中午,在中山與興中路口,見女子鄭0真(23歲)騎乘機車過馬路被撞傷,紅色小客車肇事後加速逃逸。經路人陳0森騎乘機車費心尾隨,告知肇事女子陳0妤(29歲)應回頭處理,並曉以大義。全案經警方偵訊後,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移請偵辦。

肇事女子陳0妤稱,我騎乘機車由中山路北向南,要右轉興中路口時,有聽到車後方有機車跌倒的聲音。我以為對方機車女騎士是閃車自行摔倒,所以就為停車處理。我很誠意要與對方和解,當時確實不知和對方發生擦撞。

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陳志皇、陳建華等稱,日昨中午處理陳0妤車禍案。雖陳0妤與被撞受傷鄭0真(23歲)2女子,均酒測值為每公升0毫克。但陳0妤撞傷人後未停車報警處理,依法已涉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嫌,只能依法處理。

被撞受傷女子鄭0真,感謝路人陳0森見義勇為。還給她一個公道,而且認為肇事逃逸,人神共憤。

苓雅分局員警語重心長表示,籲請年輕氣盛之駕駛人,除開車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外,若不慎發生意外事故,應勇於承擔。以免觸法,吃虧更大。

上傳時間:2010-05-0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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