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建設處交通科昨日正式掛牌運作,首任科長由建設處技正陳明昌擔任。交通科編制7人,包括科長1名以及承辦人員6名,因其中2名員額控管,故交通科承辦人員將進用4名。
縣政府建設處指出,交通科之設置於97年2月完成組織編制修正及送縣議會審查通過,其成立後業務所需經費已編列於98年度預算內。
建設處還指出,台灣本島(不含台北市及高雄市)20個縣市中有9個縣市成立一級交通專責單位(交通處(局)、交通旅遊局、觀光旅遊局等);成立二級交通專責單位(交通科、交通工程科、交通規劃科、運輸管理科…等)共有5個縣市;尚未成立的則有6個縣市。屏東縣政府為考量先將府內相關交通業務整合運作,故於建設處內增置交通科。建設處舉例指出,未來縣境內重大交通建設(如鐵路高架化、高雄捷運延伸屏東案、機場)之業務窗口就在建設處交通科;又如中華路立體停車場、縣府旁立體停車場以及舊酒場臨時停車場等業務均將由交通科負責。
建設處表示,交通科的辦公地點位於縣政府立體停車場2樓(工務處旁),歡迎民眾及各界先進光臨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