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騎鐵馬轉乘公車 暢遊台南府城輕鬆又自在
2009
03/21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邱 櫻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69) | | | |
2009-03-21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邱 櫻 台南市 報導

 

 

臺南市政府為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推廣全民節能減碳,已於98年3月7日起開放旅客攜帶自行車搭乘臺南市假日觀光休閒公車,並結合現行觀光公車88路(安平線)及99路(台江線)免費搭乘措施,讓臺南市民與觀光遊客更便利騎乘自行車於城市自由移動。為配合新措施上路,高雄客運亦於車廂張貼攜帶自行車搭乘注意事項,內容概述如下:

一、旅客可攜帶之自行車僅限腳踏自行車。

二、最大尺寸限制為長180公分、高120公分、寬70公分,禁止攜帶油類動力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協力自行車及非屬常規型式之特殊自行車搭乘公車

三、公車車頭及車身將張貼自行車搭乘專用標示以利識別。

四、公車上均設置有一般型自行車停車區及摺疊式自行車停車區,共可搭載4台自行車,其中非摺疊式自行車限停2台。

五、攜帶自行車搭乘公車,須自公車後門進出,並依據停放方式操作說明,將車輛停放於自行車停放區並固定完妥,不要坐於自行車上或離開自行車,以免妨礙公車乘客動線與乘坐空間或危害他人的身體與物品。

六、如公車空間已明顯不足,應等候下一班車勿強行上車,以免妨礙其他旅客。

本計畫實施迄今兩週,觀光休閒公車共計搭載13台自行車,據交通處表示可能是因為新措施上路,民眾普遍尚未得知相關訊息,故為擴大宣傳效果,交通處已於火車站及兵配廠候車亭張貼宣傳海報;將訊息函知市內美利達及捷安特經銷商等車友聚集處協助宣導;於古蹟景點、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及觀光協會等地發放宣傳單供民眾索閱,並於觀光休閒公車88路及99路沿線站牌張貼「本站可攜帶自行車搭乘假日觀光公車」標示,鼓勵民眾利用。此外,為便利民眾上網查詢「自行車上公車」之相關訊息,交通處已於e-bus便民網站設置快速連結標示,期能利用透過各種方式將訊息傳達給民眾,並藉由綠色運具與大眾運輸之結合,使民眾騎乘自行車輕鬆於城市空間自由移動,不僅擴大了自行車活動範圍,亦兼顧節能減碳環保需要。

假日觀光休閒公車每逢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行駛,營運時段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8時止,每30分鐘乙班車,查詢公車資訊請至臺南市e-bus便民網站http://ebus.tncg.gov.tw或公車語音查詢電話:(06)2998484(我坐坐巴士巴士)

上傳時間:2009-03-21 20:2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邱 櫻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