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於本(5)月07日在嘉義市共和路與朝陽街口查獲一名竊盜通緝犯,警方依法移送偵辦。
於本(5)月7日18時20分許,南門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嘉義市共和路與朝陽街口發現乙名女子形跡可疑,上前盤查後發現該名女子許○乃係台中地方法院及台南地方法院所發布通緝之竊盜及偽造有價證券通緝犯,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返所偵辦。
許嫌於民國86年因竊盜案遭台中地方法院通緝,87年又因偽造有價證券罪遭台南地檢署通緝,就此隱姓埋名10多年,以為能躲過追緝,卻沒想到警方積極的盤查作為還是讓她這個藏匿多年的通緝犯無所遁形;由於87年因偽造有價證券罪之通緝案適用95年刑事訴訟法修法後之新法,因此該通緝案已過追訴時效,南門所員警將許嫌解送至台南地檢署結案後,又將其送往台中地方法院歸案;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積極的查緝作為讓許嫌大嘆:「真是躲的了一時,逃不過一世阿!」。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員警對於勤務的落實確實增加破案機率,此次靠著員警的敏銳度積極攔查可疑人車,讓罪犯無所遁形,打造出讓民眾安心且安全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