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有一潘姓農民騎乘機車至高樹鄉泰山村產業路附近之農地工作,將機車停放產業路旁,卻遭無業之徐姓男子,以自備之鑰匙,竊取潘姓農民機車代步,結束農作之潘民欲返家時,發現機車不見了,乃向泰山派出所報案,因證件未帶及農忙,尚未完成報案,待欲再赴派出所完成失竊報案程序時,泰山所員警竟告知機車已尋獲,潘民喜出望外,直呼警察辦案效率高。
里港警分局泰山所所長鄭順濱、警員陳賜明於日前執行20-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許在高樹鄉廣興村平和路發現徐嫌行跡可疑,攔下盤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徐0彬(男、70年次、住高樹鄉、無業、有多次竊盜及毒品前科紀錄)平日遊手好閒,仍不知悔改,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當日下午15時30分許,趁潘姓被害人不備之際,以自備之機車鑰匙,竊取被害人停放在路旁之XXX-870號重機車,作為代步之交通工具,經警詢,徐嫌坦承竊盜機車不諱,並在廣興村平和路土地公廟旁起獲XXX-870號重機車一部,另在犯嫌身上起獲作案工具機車鑰匙一支。
全案偵結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依法偵辦。